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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电子围栏维护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2018-01-16 08:38:07 作者: 来源: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0

采购项目编号:HBHH-2018-0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国利 0316-72388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7层24~3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博0312-3031730
采购预算金额:550000.00
采购用途 : 电子围栏维护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霸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为原有电子围栏设备产品的特约维修厂商,提供特约维修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设备需与霸州市局现有设备系统平台数据库测试对接。 (5)、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在开标时均须出具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http://lf.hebpr.cn/)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1-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1-17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10时30分
询价时间:2018年01月23日10时3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传真电话:0312-3031730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31730
备注:备注: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 “三证合一”的单位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特约维修证复印件、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投标人资格里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备案。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606510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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